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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林轩赵荀全文+番茄

分水小胖子 著

女频言情连载

林轩收刀。复又走向癞皮狗那个大腿中箭,受伤的手下。林轩认得,此人名为赖明,是癞皮狗的远亲,狗仗狗势,平日里也干了不少欺负人的事情。林轩手握猎刀,刀尖滴血。“别!别杀我!林二郎,我错了,我错了......”“是癞皮狗想你妹的身子,我没有......”赖明连滚带爬,不断在地上后退。“事已至此,对错,林某已无心分辨。”“无妨,做人留一线,日后好相见。”“下辈子做个好人,算林某给你的机会!”林轩举刀。面无表情。猎刀!又是猎刀!带着风声。落下!“癞皮狗......癞皮狗仗着羊羔利,私敛钱财......”“还有一门武学......他生性多疑......就埋在不远处......”“我知道,别杀我!”赖明面色煞白,疯狂尖叫。噗嗤!刀口一转。赖明另外...

主角:林轩赵荀   更新:2025-01-14 14:11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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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赵荀的女频言情小说《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林轩赵荀全文+番茄》,由网络作家“分水小胖子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林轩收刀。复又走向癞皮狗那个大腿中箭,受伤的手下。林轩认得,此人名为赖明,是癞皮狗的远亲,狗仗狗势,平日里也干了不少欺负人的事情。林轩手握猎刀,刀尖滴血。“别!别杀我!林二郎,我错了,我错了......”“是癞皮狗想你妹的身子,我没有......”赖明连滚带爬,不断在地上后退。“事已至此,对错,林某已无心分辨。”“无妨,做人留一线,日后好相见。”“下辈子做个好人,算林某给你的机会!”林轩举刀。面无表情。猎刀!又是猎刀!带着风声。落下!“癞皮狗......癞皮狗仗着羊羔利,私敛钱财......”“还有一门武学......他生性多疑......就埋在不远处......”“我知道,别杀我!”赖明面色煞白,疯狂尖叫。噗嗤!刀口一转。赖明另外...

《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林轩赵荀全文+番茄》精彩片段

林轩收刀。
复又走向癞皮狗那个大腿中箭,受伤的手下。
林轩认得,此人名为赖明,是癞皮狗的远亲,狗仗狗势,平日里也干了不少欺负人的事情。
林轩手握猎刀,刀尖滴血。
“别!别杀我!林二郎,我错了,我错了......”
“是癞皮狗想你妹的身子,我没有......”
赖明连滚带爬,不断在地上后退。
“事已至此,对错,林某已无心分辨。”
“无妨,做人留一线,日后好相见。”
“下辈子做个好人,算林某给你的机会!”
林轩举刀。
面无表情。
猎刀!
又是猎刀!
带着风声。
落下!
“癞皮狗......癞皮狗仗着羊羔利,私敛钱财......”
“还有一门武学......他生性多疑......就埋在不远处......”
“我知道,别杀我!”
赖明面色煞白,疯狂尖叫。
噗嗤!
刀口一转。
赖明另外一条腿,被砍了一刀,露出森森白骨。
“啊!”
赖明抱着左腿,凄厉惨叫。
林轩冷冷注视着赖明,眯起眼睛:
“武学?若是癞皮狗学了武,我岂能轻易得手?”
赖明急得满头大汗,急忙摇头:
“他练不会,无习武根骨,至多身体强壮些。”
“我们都练过,练不成......但那确确实实是武学,是癞皮狗花了二十两银子,从鬼市上买的......”
赖明竭力解释。
恨不得对林轩掏心掏肺,看得出,他很想活下去。
林轩心中一动。
他去过临川县,也和石忠这个武者攀谈过。
这个世界,学武是需要根骨的。
根骨若是不成,终身难入门。
花费二十两银子,寻县内门派摸骨,大概率也是不成。
而县内门派,之所以如此,乃是为了控制底层。
事实上,县内门派,背地里有自己寻找有武者根骨之人的方法。
为门派补充新鲜血液。
这么说起来,癞皮狗三人练不成武,倒也说得通。
林轩面若寒霜,又问了赖明几个问题。
赖明回答得倒是爽快。
林轩问:
“地点。”
赖明喘着粗气:
“就......就在背阴坡山下的三居小院......门口有一株柳树......”
“围墙有个狗洞,狗洞旁边,下挖一尺,有个宝箱!”
林轩知晓这个地方。
癞皮狗买下了这个小院,却从不居住。
没想到,却是个藏宝地。
“老黄,去!”
林轩对老黄下令。
老黄如同利箭一般,化为一道黄色身影,消失在林轩视野。
赖明松了一口气,想动。
却感受到颈部一丝冷意。
猎刀架在肩膀上。
“别动!别喊!忍着!”
“我容易手抖。”
林轩伸出食指,放在嘴前,做了一个“嘘”的手势。
赖明脸色煞白,身子颤抖,如秋风中的落叶,瑟瑟难安。
牙齿死死咬住下嘴唇,不让自己发出声响。
生怕触怒了这尊杀神!
“真有一个宝箱!”
林轩通过精神链接,通过老黄视角,确认了赖明的话。
心里不由一喜。
好在那箱子,不过一尺长短。
林轩下令,让老黄叼回来。
不多时。
老黄回到背阴坡。
在林轩面前低头,放下了宝箱。
“哐当!”
老黄盯住赖明。
林轩取了一块大石,将之砸得个稀巴烂。
那宝箱,乃是木制,倒是不坚韧,偏偏加了一把铜锁。
这癞皮狗脑子不行,铜锁锁木箱,有什么意义?
林轩干碎了木箱。
里面雪花白银散落,乱银迷眼。
还有一本线装蓝白皮书籍。
真的有武学?!
林轩心不由跳了一下。
稳定心神。
林轩看向赖明,露出笑容:
“谢谢你,赖明,你不知道,你帮了我多大的忙。”
赖明松了一口气,勉强笑道:
“林大哥,谢什么?癞皮狗死有余辜。”
“以后我跟着您,癞皮狗还有不少账没收回了。”
“我带着您去收,全是您的钱......”
赖明倒是光棍,刚死了老大,眼下又打算认一个新的老大。
林轩点了点头,紧盯着重伤流血的赖明,收敛起笑容,眯着眼睛道:
“你刚才看到我能控制老黄吧?”
“什么控制......老黄?林大哥你在说什么,我不懂啊!”
赖明惊恐。
眼睛还未闭上,倒在血泊中。
“你这人,聪明哩,下辈子考个状元。”
林轩的猎刀,在赖明身上擦干净。
背阴坡,阴风阵阵,终年无光,林轩的身影,仿佛和阴影融为一体。
林轩将木箱之中的财物宝贝,放入怀中。
又将三具尸体的脸全部用石头砸得面目全非。
砍了一截手臂,放置在几百米外。
林轩动了动鼻子,能够闻到,这个方向不远处,有狼群出没。
吃了手臂,就会发现尸体。
做完这一切。
林轩又从溪涧中,取了一些烂泥,涂抹在身上,脸上,还不忘给老黄涂一点。
林轩做完这一切,开启吾日三省吾身。
缜密否?毁尸否?有破绽否?
“脸都烂了......哪怕狼群没吃干净,也认不全了。”
“我上山故意挑的僻静处,检查了有没有尾巴。”
“这烂泥加身,爹也闻不出血腥味了......”
临走时,还扯走了癞皮狗苦苦寻觅而不得的离母根。
......
傍晚。
夜幕落下。
林轩回到林家。
父女二人,看到林轩一身烂泥,问了几句。
林轩胡诌了一个借口,不小心摔到了溪涧里。
他们倒也没多疑。
晚饭。
因林轩今日特地留下了野兔,野鸡。
今儿又多了一盘红烧兔肉。
“癞皮狗答应了,态度极好,还说还个七两就行了。”
林轩一边干饭,一边向着林铮汇报。
“嗯,那就好,武者老爷面子就是大。”
林铮感慨万分。
“黎家的彩礼钱,要回来了么?”
林轩突然问道。
林铮面露尴尬之色,假意咳嗽一声,瞪大眼睛对林轩喝道:
“要什么要?你不想成婚了?”
“现在癞皮狗肯松口,咱得想办法,将黎家的彩礼钱尽快凑齐。”
林月瘪了瘪嘴,嘟囔道:
“之前爹害了腿,我就去要过,结果被人骂回来了,那叫一个难听啊。这钱啊,是肉包子打狗,有去无回......”
林轩也知道黎家人的秉性,蹙起了眉头。
之前的林轩,对黎芳是一条舔狗。
如今林轩想来,黎芳模样仅仅中上,只不过农户人家,她爱打扮,略显洋气些。
实际上,并无出彩之处。
人品也不佳。
“吃还堵不上你的嘴!”
林铮往林月碗里,夹了一块兔肉,骂骂咧咧道,而又语重心长:
“不管怎么说,老二成家,也是正事。”
“拿回来不像话,再凑个五两吧......媳妇娶进门,终究是林家人......”
林铮似乎有些无奈,又有些认命。
林轩摇了摇头:
“咱林家的钱,可不是这么好拿的。”
“今日十两,明日十五两,林家之财力有限,而黎家贪婪之欲无厌,奉之弥繁,贪之愈急......”
“叮叮叮!”
林月筷子敲了敲碗:
“说人话!谁不知道你上过私塾啊!”
林轩苦笑,而后正色对林铮说道:
“爹,这个婚事,孩儿不愿。”
“孩儿要当武者,入逐鹿堂,石忠大哥已经和孩儿商议过了!”
武者?!
若是其他人说这话,林铮和林月只怕还要嗤笑,痴人说梦。
但林轩说这话,父女二人不知为何,竟觉得理所应当。
毕竟,林轩入城卖山货,都能结交到武者,足以见林轩的能耐。
林轩说完,便感觉清香扑鼻,一只柔软的手,搭在了自己额头。
“月妹,你疯了?”
林轩拍开林月的手。
“没发热啊,难道是得了癔症?”
“乖乖,之前是谁要死要活,一定要娶黎芳?”
“说什么......非她不娶,非她不活......”
林月惊奇说道,一脸不可思议。
林轩尴尬,面红耳赤。
“看来老二经历了一劫,性情变化极大......大丈夫不拘儿女私情,甚好,这件事......”
林铮打断了兄妹俩的打闹,一锤定音:
“这件事老二自己做主即可。”
林轩吃饱喝足,回到自己房间,放下帘子。
从怀中,摸出这一次的劫富济贫之财。
眼里透着光。
尤其是,看到那本武学秘籍,林轩那眸子......
贼亮!
烛火摇曳。

按照野栏的规矩——
进四出六
十成的价格,要出六成给官府。
这六成,名目极多。
一成“市肆门摊税”,一成“山泽税”,一成“市税”,一成“经制钱税”......
林轩到手,仅仅只有四成。
若是再加上入城所缴纳的一百文,林轩少得可怜。
“其他我倒是能忍,但这山泽税,实在难以忍受。”
“大盛武朝,山川湖泽,虽名义上归于大盛管辖,但因为山瘴和海蜃的关系,危险系数高,开发极为有限......”
“连老天爷的恩典,都要收税,这......吃干抹净的相道,未免太难看了一些。”
林轩捏着到手的六两银子,还有一堆税票,心里的火气是无论如何压制不住。
“那马三,出了坊市,便需要缴纳十二两,自己仅仅能得八两。”
“不过,马三虽然年轻,但走山比我早,想来日积月累,有所积蓄,这才能够凑齐二十两的摸骨费用。”
林轩摇了摇头,不愿再去多想。
各有各的活法。
他很难评价。
但对于林轩而言,这税收太重了。
他得想个其他的办法。
比如。
日后这山货,直接卖给李乡绅。
林轩又去药堂,给林铮抓了一副壮骨的中药,然后又去买了一些蜜饯,糖炒栗子,酥糖等小吃。
耗费了两百文。
而后离开临川县。
“欲要成为武者,得凑齐二十两。”
“而官府苛捐杂税太厉害,得寻个其他门路。”
“但今日进城,结交了石忠,以我上辈子观人的经验来看,此人不像是两面三刀之人,还给了我一枚令牌,或许下次入城,他能助我。”
“不管怎么说,还得入山。”
林轩一边赶路,心里一边沉思。
......
黎村。
林家。
林轩刚到村口,便听到陈叔喊他:
“林二郎,你快回家看看吧......方才我看到癞皮狗,带着几个人,向你们家方向去了......”
“听说你爹之前,为了你的事情,欠了他钱。哎,癞皮狗的羊羔利,哪里是这么好借的......”
陈叔拉着林轩,絮絮叨叨。
说话有些漏风和哆嗦。
但上了年纪的人,又特别爱说话。
什么?!
林轩心头一惊。
癞皮狗,本名赖天霸,是黎村附近的恶霸。
平日里,横行霸道,鱼肉乡里,故此,私底下被人称为“癞皮狗”。
黎村以及黎村周围几个村子的人,谁没有被他勒索过,哪家寡妇没有被他调戏过?
谈论起癞皮狗,几乎所有人都恨得牙痒痒。
奈何,这癞皮狗啸聚了一些狐朋狗友,平日里,狗仗人势,所以无人敢惹他。
据说,这癞皮狗虽然可恶,但偏偏祖坟冒烟,得了高人指点,在黎村周围几个村,做起了羊羔利的生意。
天公瞎了眼睛。
官府最近的赋税越来越高,这也导致了癞皮狗的生意,越来越好,积累的钱财颇为不菲。
“我爹问癞皮狗借过钱?此事......我怎不知晓?”
“九出十三归,十成本金,到你手只有九成,月息连本带利,要还十三成。哎!老林啊,你聪明一世,眼下怎这般糊涂?”
林轩心里暗骂,也顾不上絮絮叨叨的陈叔,快步向着家中跑去。
林家。
锅碗瓢盆摔了一地。
林月坐在门槛上,抹着眼泪,身边还放着一把锄头。
林铮在林月身边,拄着拐杖,抽着旱烟。
老黄则是趴在地上晒太阳。
“爹,月妹,癞皮狗来了?什么事情?”
林轩踏入院子中,看到这场面,先是松了一口气,而后又追问道。
林月哭哭啼啼,一把鼻涕一把眼泪,看到林轩来了。
也不知道是心中的委屈爆发,还是有了些许安全感,一把抱住了林轩,嚎啕大哭起来。
“呜呜呜......二哥,你总算来了......”
林月哭成了泪人。
林轩如遭雷击,急忙安抚林月,声音颤抖道:
“月妹,你......你失身了?”
“砰!”
林月破涕为笑,白了林轩一眼,而后对林轩说道:
“失你个头!没有的事儿,就是今天,你去临川县,爹去帮赵荀立衣冠冢,通知赵家赵荀父子的下落。”
“结果,癞皮狗找上门,说咱家欠了他的钱。还要我和他走,他就不要钱了,要不然,他就不让我们一家好过。”
“癞皮狗满嘴污言秽语,还打算对我动手动脚,我急啊,又打不过!”
林轩心头一紧。
“好在老黄赶来,咬伤了癞皮狗的大腿,他们看老黄凶猛,放下狠话,灰溜溜逃走了。”
林月一口气说完了此事经过。
“没事,月妹,我在,你放心,我会解决的。”
林轩将林月扶到了一边,宽慰安抚,而后抬起头,看向林铮,皱着眉头道:
“爹,你又不是不知晓那癞皮狗是什么人?他的名头,在附近村子都臭了,你怎么还问他借钱啊!”
林铮一语不发,默默抽着旱烟。
“二哥,你别说爹了,爹借这钱,也是为了你。”
“你不是一直喜欢村里的黎芳么?之前为了这件事,和爹闹过好几次。”
“后来爹帮你谈下来了,彩礼十两银子。爹没这么多钱,就借问癞皮狗借了五两。”
“谁知道,黎家变卦了......算好了黄道吉日,前不久,彩礼要增加到十五两......爹一时心急,打算去山里搏一搏,这才摔断了腿......”
林月显然知晓内情,看林轩询问林铮,擦干净了眼泪,在一旁讲述事情经过。
林轩默默听完。
心里涌起了一股愧疚感。
尚未觉醒前世记忆的林轩,好吃懒做,仗着林铮和林月的宠爱,虽谈不上胡作非为,但也算是任性妄为。
黎村的黎芳,是村长的女儿,在村子里,虽比不过林月,但也算是颇有几分姿色。
林轩一直喜欢黎芳,可惜的是,黎芳嫌林轩没出息,对林轩爱答不理,摆足了“女神范儿”。
林轩也想过放弃。
但这黎芳,城府极深,每当林轩想要放弃的时候,黎芳便会故意给林轩一点儿甜头,故意吊着林轩。
让林轩心甘情愿当舔狗。
后来林轩闹着要林铮找媒婆去黎家说亲。
这才导致了后续发生的事情。
......
“爹,对不住,孩儿没想到,是孩儿的任性,害了你们。”
林轩突然开口说道。
此时此刻,他恨不得甩自己几记耳光。
虽然之前的事,是尚未觉醒的林轩所为,但林轩两世记忆合一,早已不分彼此,此刻的林轩,痛恨自己之前那般任性妄为,毫无担当。
“一家人,不说这些了,眼下癞皮狗的事情,才是火烧眉毛。”
林铮摆了摆手,面露忧色,吐出一口浓烟:
“黎家增加了彩礼,又没有将之前的退还,我曾找过癞皮狗,但那小子,似乎对钱不看重。”
“他是铁了心,想利用这件事,逼我将老三嫁给他,这王八犊子......长得丑,想得挺美啊......”
林铮活了大半辈子,怎么会看不出癞皮狗的心思。
林月听到这话,眼眶一红,哽咽说道:
“这混蛋......爹明明就借了五两,一个月之期都未到,按照规矩,足月,连本带息,九出十三归,至多也就还七两二钱。”
“他却说,现在还钱,要十五两,下个月,又是另外的数......除非我嫁给他......”
林月说着说着,或许是想到了癞皮狗那张恶心的脸,眼泪又“啪嗒”往下掉。
“癞皮狗往哪里去了?”
林轩突然出言问道。
“他被老黄咬了一口,怕患了恐水病,临走时,我听到他们说,打算去紫雾山背阴坡打算摘些离母根。”
林月回道。
恐水病,就是林轩前世的“狂犬病”。
而所谓的离母根,又叫赤箭草,御风草等,类似林轩前世的“天麻”,对治疗恐水病,有奇效。
“他倒是怕死,这样吧,我去寻他谈谈。”
林轩说话间,背上猎刀,负上长弓,打算入山。
“老二,别冲动,他们人多,你在山里也讨不到好!”
林铮眸子一闪,上前摁住林轩的猎弓,沉声道:
“要破罐子破摔,那也是老子先上,横竖老子这条命,也值不了几个钱。”
林轩哑然失笑,看了看林铮的瘸腿,打趣道:
“爹,你这腿脚,上山都费劲?还打算拼命?”
“放心吧,爹,孩儿不是莽撞人,孩儿在县里坊市卖棒槌,遇到了一个武者,我们兄弟相称,相见恨晚,他给了我这个......”
林轩从怀里一摸,摸出了一枚令牌。
这令牌,青铜所铸,入手微沉。
正面“逐鹿堂”三字苍劲有力,背面“亲眷”二字笔触稍柔,做工精美,一看便不是寻常之物。
林铮神色一动,从林轩手中拿过令牌,面露诧异,惊呼道:
“逐鹿亲眷令?”
“你......你竟然和逐鹿堂的武者老爷,攀上了关系?”

大盛武朝,以武立国。
隆盛三十年,天微凉。
靖安府,临川县,紫雾山外域。
大夜弥天,月明星稀。
山川寂静。
真人庙。
淡淡紫色瘴气,于紫雾山深处,随风而起,掠过庙宇,越过乱石嶙峋,席卷山林,叶落翻飞,狂风呼啸。
黄昏短暂,若白驹过隙,紫色瘴气起,顷刻间,整座紫雾山,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。
《大盛民俗记》——
大盛武朝,山川湖泊具存,物产饶富。然每至夜,山生瘴气,水现蜃景。兽遇无妨,若人夜留山间水畔,则身渐弱,终毒毙。
夜黑不上山,上山恐难还,皆因恶山入夜,毒瘴害人。
眼下,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,终究还是来了。
少年和狗,身负重伤,躺在地上。
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,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,狰狞恐怖。
旁边一条黄色细犬,毛色黯淡,身形佝偻,尽显苍老。
七窍渗出鲜血,奄奄一息,腹部微微起伏,已在弥留之际。
“咳咳!赵荀老儿,焉敢如此欺我?”
林轩扯下悬挂在脖子上的麻绳,一把扔在地上,眼中怒火,如有实质。
动了肝火,呼吸不畅,不由咳嗽连连。
两世记忆,若狂潮一般涌来,融合为一。
前世宿慧觉醒,蓝星护林员林轩,异世猎户之子林轩,不分彼此。
前世林轩,不喜和人交涉,厌倦城市,看透人心,毕业后,当了一个护林员,每日奔走于大川之中,倒也快活。
一日,林轩在深山幽洞之中,寻到了一面幡旗。
那幡旗,杆长数丈,幡面非锦非帛,材质奇异,似雾似幻,隐有流光溢彩,神异非凡。
林轩忍不住触摸。
而后,天崩地裂,地龙翻身。
灵识蒙尘,再度觉醒,已是二世之身。
“我是临川县黎村人,父亲乃是猎户,因入山,伤了腿,便希望昔日师弟赵荀带我入山,熟悉走山,日后好撑起这个家。”
“却不曾想......我们竟寻到了一株年份有二十年的棒槌,已长出两片参叶。”
“但临近黄昏,大夜将至,这个世界,山川湖泊,一旦到了晚上,山有山瘴,水有蜃气,对人有大害。若是将时间耽搁在挖棒槌上,只怕难以在夜晚之前,走出紫雾山。”
“挖掘棒槌,需细致入微,断了参须,便破了品相,水磨功夫,耗时耗力。只能绑上红绳,做好标记,明日白日再入山取之。”
“可没想到,世界上两种东西,不能直视,一个是太阳,另外一个......”
林轩幽幽叹息,喃喃说道:
“另外一个,是人心。”
所谓的“棒槌”,是民间对野山参的俗语。
这个世界的野山参,功效比前世还要厉害,十年年份,会长出一片参叶,二十年年份,则有两片。
如林轩遇到的那一株,若是去县里早市叫卖,少不得七八两银子。
巨款!
足够一户人家,吃上数年而不空。
当时的林轩,心中自然喜不自胜。
林轩走在前面,赵荀和他儿子走在后面。
谁曾想——
赵荀父子,突然暴起,偷袭林轩,在真人庙外,用麻绳将林轩勒死。
林轩入山,带了一条十年老猎犬。
见小主人有难,暴起反抗。
结果被二人打狗腿,一棍子砸在脑门上,哀嚎一声,惨叫倒地。
为何下黑手?
七八两银子的巨款,若是让林轩活着,还需分润,剩几两银子?
雪花银白,却能黑了人心。
“对了......老黄......”
林轩回过神来,四下看去。
看到了身边吊着半口气的老黄。
“老黄!”
林轩将老黄狗头抱起。
老黄的头颅,耷拉在林轩怀中,似乎听到了召唤,吃力睁开眼睛。
林轩牙关咬紧,眼睛一红。
老黄,尚未睁眼,就在林家,如今有十载春秋。
算是一条老狗。
犬行猎野,奋擒狡兔,勇斗恶狼,巧捕锦鸡。
老狗,老狗,功勋卓著,一身伤病一身荣耀。
憋宝,采药,猎户等,靠山过活者,皆为走山客。
对于走山客来说,猎犬可不是畜牲,而是家人。
“呜呜......”
老黄似乎被这股悲伤的气息所感染,吐出带着血丝的舌头,轻轻舔了舔林轩的手心。
似在安慰。
老黄,太老了。
加上被赵荀父子下了死手。
挺到现在,算是争气了。
林轩强忍着难过,抬起头。
破败的真人庙,肉眼可见,紫色瘴气渐渐浓郁,一步步向着庙中探来。
如同阎王爷的生死簿,唤人前来报道。
“入夜了,咱走不了咯。”
“黄泉路上,也算有个伴,下辈子,还给我当狗吧。”
林轩死而复生,身子骨还未恢复,勉强起身都艰难。
更何况,一旦入夜,这山瘴铺天盖地,笼罩整个紫雾山。
他,怎么逃?
“听闻这个世界,有武道强者,境界高深,开山断河,缘灭生死,神游太虚,近乎仙人。但对于山瘴蜃气,也畏惧三分。”
“哪怕是县里的武者老爷,夜里也不敢在山上多逗留一刻钟......”
“前路是死,后路也是死,可恨,没有手刃赵荀父子那两个畜牲!”
林轩吐出一口浊气,心有不甘。
第二世,刚刚觉醒,便结束了?
此事,着实,荒唐!
瘴气升腾,顷刻间遍布真人庙。
如食腐的秃鹰一般,贪食人之血肉。
“噗!”
林轩喉头一甜,吐出暗紫色的毒血。
浑身更是火辣辣的疼痛,皮肤泛起了紫色,宛若千万柄利刃正在切割。
疼!
钻心的疼!
皮肤渐渐溃烂,露出了骨头。
瘴气,步步蚕食,杀人于无形,让人一点点靠近死亡。
这个过程,自然是极为痛苦。
靠山吃山者,终归于大山。
“娘嘞......去你妈的......瘴气!”
林轩意识渐渐模糊,嘴角流淌鲜血,骂骂咧咧,道出一句国粹。
就在此刻。
异变陡生!
轰!
林轩识海之中,轰然作响。
他“看见”。
一柄长幡,劈开混沌,日月星辰之光,骤然黯淡!
而后无数异象,于林轩识海之中,不断演化。
一尊风华绝代的女妖,人首蛇身,周身大道气运环绕,背后金轮浮现,一日七十变,异象频生,道韵响彻天地间。
蛇身女妖,眼神孤傲绝冷,睥睨三界众生,统御山海。
“女娲!女娲娘娘!”
林轩心头一震。
人首蛇身,一日七十变,岂不是传说之中,人族圣母的女娲娘娘!
但见,女娲娘娘手持招妖幡,立于云端。
刹那间,天地失色,日月无光,风云为之涌动。
端坐九龙辇,周身瑞彩千条,神圣威严不可直视。
招妖幡猎猎作响,似有混沌之气缠绕,透着无尽的神秘与恐怖。
无数大妖从四面八方赶来。
鲲鹏展巨翅,遮天蔽日;
真龙吟九霄,声震苍穹;
凤凰舞烈火,璀璨夺目。
诸般大妖皆神色恭敬,齐齐跪地,高呼:
“叩见妖祖!”
其声如洪钟,响彻天地,山川战栗,江河倒流。
群妖气息磅礴,令这片天地都陷入了一种极度压抑的氛围之中。
女娲娘娘微微颔首,目光深邃如海,
仿佛能洞悉世间一切奥秘。
眼神穿越时空长河,探寻因果,推演万道,好似......
好似在与林轩对视。
林轩意识凝固,惊得一片空白,震惊于女娲大神那蕴含宇宙万物的美眸。
“大道五十,天衍四九,遁去其一。”
“有道子如你,便有一线生机,吾等道友,吾道不孤,以期相见!”
女娲抬手一指,天地风云,顷刻消散。
这一刻,时空仿佛凝固,唯女娲之威,震古烁今。
万妖朝拜之景,恢宏至极,夺人心魄。
轰!
天地景色轰然碎裂。
逐渐凝聚一段鎏金大字——
“幡动妖集,天地惊惶!”
“执招妖幡者,为当世妖皇!”
林轩识海,再无异象。
唯有一杆奇异幡旗,猎猎作响,宝珠璀璨,光芒四射,道韵鸣颤。
此幡,名为——
招妖幡!

将猪宝的气味记下。
林轩又好似化身为饕餮,广纳四方气味。
猪宝这等宝物,鲜有出没。
出现一次,已然轰动。
其余山货,虽不如猪宝,但也不俗。
林轩来者不拒,索性将气味挨个记下。
“老黄,你给老子打起精神!”
林轩心中暗骂。
一人一狗有精神链接。
由林轩主导。
林轩可切入老黄视角,亦可查看老黄记忆。
同时,林轩也可将自己的记忆,选择性共享给老黄。
这野栏之中的诸多山货气息,一股脑儿冲入老黄的鼻子。
“噗嗤!噗嗤!”
老黄猛打几个喷嚏。
硕大的鼻孔,流下了鼻涕。
吓得林月,还以为老黄入山,害了寒气,得了病症。
急忙忍着肉疼,下了生姜泡汤,让老黄喝下。
眼下老黄,和林轩一般,是家中顶梁柱,若是倒下,那林月哭死的心都有。
......
不出半个时辰。
便有一名武者劲装装束的汉子,作价二十两银子,买走了少年马三的猪砂宝。
那少年马三收拾行囊,走到坊市出口,略显犹豫。
而后思量片刻,毅然决然,向着县内深处走去。
“哎!少年心性啊,总觉得自己与人不同,这马三,是打算给武者门派送钱咯!”
“年轻嘛,南墙多撞几次就知道疼了......可惜,人的好运,不会一直有......”
有人猜出了马三的意图,唏嘘不已。
“少年心有凌云志,欲上九重云霄,殊不知,那九天之上,除却五色云彩,还有雷霆天威......”
一个算命先生摇着破扇,神神叨叨,口中感慨。
林轩眉眼一挑。
没想到,这穷酸地方,还出了一个哲学家。
林轩想对算命先生竖个大拇指。
但看到对方那白色眸子,并无黑色瞳孔,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马三之事,不过是小插曲。
林轩对野栏诸多山货的气味,记得差不多了。
便摆出了这两日所得的诸多“棒槌”。
方才林轩,不过摆放了四只野兔,三只野鸡(昨日吃了一只野鸡,林轩强烈要求,留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,改善伙食)。
因县城内有入城税,走山客一般会攒个几日,处理所得,待货物充足,再来野栏售卖。
林轩一日捕获,虽算丰厚,但也不算出奇。
故此,林轩摊位前,门可罗雀。
但野兔之流的野味,不过是口腹之欲,山参,那可是极为稀少的山宝。
林轩将四株棒槌,从大到小,一字排开,顿时吸引了不少人围观。
“棒槌!野棒槌!足有四株,最小的也有三两!”
“你看那最大的,好家伙,足有一尺,观其模样,七两有了!近参宝的存在!”
“天啊,这是什么日子,刚走了一个卖猪宝的,又来了一个二叶山参的!这好日子,怎没落在我头上?”
......
在野栏之中,大部分人,都是走山吃山的走山客。
外行看热闹,内行看门道。
一眼便瞧出了林轩的棒槌不同寻常。
有人惊叹,有人羡慕,有人叹息,有人嫉妒......
好在野栏有野栏的规矩。
林轩倒也不怕有人被财富迷了心智。
不多时,一个背负长弓的络腮胡的武者,走上前,蹲下身子,细细查看这几株棒槌的品相。
武者,之所以一眼能够区分。
不仅仅是武者的气质,穿着。
不少武者,会为了省下麻烦,腰间悬挂门派令牌,彰显身份。
与之相对的,便如同有功名在身的秀才,会身披长衫一般。
“这些我都要了,七两二叶,算七两半银子。六两棒槌,作价四两,四两棒槌,作价二两!”
“一共,十五两半银,很公道了,我急用,小兄弟,怎么样?”
络腮胡武者抬起头,看着林轩,瓮声瓮气说道。
十五两半!
周围顿时响起了冷气倒吸之声。
声音嘈杂。
那络腮胡武者嫌太过嘈杂,转过头扫了一眼,顿时鸦雀无声。
他再度看向林轩。
“十五两半......”
林轩摇了摇头。
络腮胡皱起眉头。
观林轩年轻,心里叹息。
估计是一个愣头青,漫天要价!
这十几两银子,对一个武者而言,倒也不算多。
只不过,络腮胡遇到一些事儿,眼下囊中羞涩。
他正为难的时候。
林轩声音传来:
“我在家排行老二,家中老大,早年间死在了山里。”
“这位大哥的模样,让我想起了我那大哥......我与大哥,受父亲教诲,敬重武者,庇护百姓,纵情江湖。”
“十五两足矣,我与武者大哥相见如故,那半两银子若是我收了,只怕我爹要打断我的腿!”
嗯?
所有人都一愣。
这小子的意思......
竟然不是嫌弃络腮胡给得不够,而是给得太多?
乖乖!
砍价见过,反向砍价的,倒是和尚娶媳妇——头一遭。
那络腮胡也怔了怔,看向林轩。
但见林轩面容真挚,目光清澈如水,令人动容。
这个世界,一两白银,可换一千文铜钱。
例如林家三口,两个壮汉,吃穿用度,每日花销在三十文上下。
林轩从旁人议论之声中,也知晓络腮胡武者出价算不上天价,但也算公道。
半两白银,便是五百文,那可是林家半个月的开销啊!
络腮胡回过神来。
看林轩衣着粗鄙,但言辞落落大方,年纪虽小,却有洒脱之相。
心中顿生好感。
“来这野栏碰碰运气,这些乡野之人,见我若见青天,恨不得卑微到地里去,着实不喜。”
“这个少年,倒是合我胃口。”
络腮胡心念一转,咧开大嘴,拍了拍林轩的肩膀:
“小兄弟怎么称呼?我叫石忠,逐鹿堂人,也就是你们口中的猎帮,咱们......交个朋友也好。”
林轩看石忠扔下藤蔓,自己岂有不爬之理,当下抱拳行礼道:
“小弟林轩,黎村人,见过石大哥!”
石忠展颜一笑。
心里对林轩越发觉得有趣。
二人攀谈几句,林轩对县城之中门派,也有了粗略了解。
石忠付了十五两。
“今日大哥有事,本应你我兄弟痛饮,是大哥失了礼数,没好好招待你。”
“待你下次入城,来逐鹿堂寻我,当大哥的,自不会苦了自家兄弟。”
北方人豪迈,石忠又对林轩对胃口,留下一句话,拍了拍林轩肩膀,又偷偷塞给林轩一块令牌,压低声音道:
“此令,为逐鹿堂武者亲属所有,持此令者,可入逐鹿堂寻人,老弟,老哥等你。”
塞令牌的动作极为隐秘。
借着勾肩搭背。
林轩都不知,石忠是如何塞到自己手里的。
还未搭话。
石忠已经大步流星离去。
“逐鹿堂么?猎户出身的武者创立的门派......”
林轩眯起眼睛,记下这些关键信息。
周围人看石忠走远,议论声音也大了起来。
“这娃子真傻,武者老爷,那便是天上武曲星下凡,糊弄我们下等人几句罢了!过后就忘了,这娃亏了五百文!”
“年轻人,和马三一样,好高骛远啊!”
......
不少走山客扼腕叹息。
好似这半两白银,是从他们心头挖去一般。
当然。
也有身具慧眼的。
比如那算命瞎子,打开折扇,悠然道了一句:
“世间唯有志向,不容他人取笑......”
林轩真想赞算命瞎子一句“真特娘有眼光”。
但又怕折辱了对方的自尊,只能作罢!
少年少取半两银,此事传开。
听闻之后,不少人取笑林轩痴傻。
但同时也带来了热度。
野兔野鸡,顷刻间售卖一空。
林轩得了三百文。
......
“二十两摸骨,若有资质,可成武者,可真贵啊!”
“饶是我有机缘,也差五两......乡野之人,哪怕狠下心来,求一次鲤鱼跃龙门的机会,都要掏空三代家底啊!”
林轩感慨万分。
武道维艰,可看作这个世界上位者掌控底层的工具。
法不可亲传。
大抵如是。
林轩走出坊市。
被两个衙役拦住。
一番交涉。
林轩脸色铁青,牙关压住,心中怒骂:
“苛政猛于虎,吃人的封建阶级!”
“老子一手锤子,一手镰刀,迟早让你们看看人民的力量!”

林轩闻言,知晓山中之事,只恐瞒不住林铮。
林轩取出包裹。
逐一打开。
露出了赵荀父子的衣物。
“这......”
林铮眸光闪烁。
“父亲,我寻到了一株七两山参,那赵荀父子,见利起心。”
“背后对我下黑手,将我勒死于真人庙。”
“就连老黄,也被他们差点打死。”
林轩眯起了眼睛,语气平静,叙述此间过程。
但这些话,落在了林铮和林月的耳中,却顿觉心惊肉跳,喉头干涸。
“因天色渐晚,他们怕山中瘴气,故此先行下山。”
“却不知,我福大命大,和老黄得食了庙中一枚红色朱果,伤势痊愈,身子骨也强悍了不少。”
“次日,我埋伏在放山之地......”
林轩没有继续说下去,伸出手,做了一个砍头的动作。
林铮父女二人,看着林轩,面露惊色。
他们从来没有想过。
林轩,家中最小的儿子,历来受宠。
却不曾想,眼下做出了杀人的举动。
“这赵荀父子,未免太过歹毒了一点吧?”
林月咬牙切齿,恨意顿生,不过一想到二人生死,林月抿了抿嘴唇,又开口说道:“只不过,这杀人之举......会不会......太过了?”
“砰砰砰!”
林铮将旱烟再度敲击炕头,冷哼一声说道:“过什么?”
“山中凶恶,财帛动人心,若是老二不杀他们,他们知晓老二没死,依旧会想办法杀了老二。”
“一旦东窗事发,那赵家父子,便是所有走山客的公敌。”
老爷子毕竟是老猎户。
刀与火,见了不知多少。
心肠,也比林月这等女儿家更冷一些。
“这个赵荀,当年和村里老猎户学艺之时,便做过此类事情。”
“被我教训了一顿......这么多年,他口碑不错,我还寻思他改了......”
“如此看来,还是因为这利益不够大啊!”
“心不狠,站不稳。”
林铮蹙眉,似有些自责。
毕竟,林轩跟着赵荀上山,他没有阻止。
还好现在结果不错,若是一不小心走岔了。
那他林家,就绝后了。
“对了,二哥,你这是吃了什么果子?竟然如此神异?”
林月对林轩口中,那误食的果子,更为感兴趣。
“我也不知晓啊,当时昏迷苏醒,昏昏沉沉,就看到一枚朱果,还有宝光流动,权当死马当活马医,就没想太多。”
林轩编瞎话,张嘴就来,脸不红,心不跳。
一旁的老黄,露出了鄙夷的眼神。
“这般奇遇......和县城里说书的一般......”
林月美眸之中,星星点点,颇为向往。
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。
对这等神秘事情,抵抗力降低。
“山中多宝,哪怕是我也认不全,得遇如此神果,这是老二的福分。”
林铮补充说道。
大盛武朝,山泽湖海,入夜便成了害人的魔神。
但同时。
蕴含的造化也是无尽。
有人一步登天,摘得宝药,成为武者老爷,也是常有之事。
哪怕是林铮这种老走山客,眼皮下都是空的,也认不全区区紫雾山的宝贝。
奇遇之事,若是有规律,哪还会有这么多穷苦人家?
“父亲,按照山里的规矩,我还是取走了他们的衣物。”
林轩捧起赵荀父子的衣物。
“嗯。”
林铮深深看了林轩一眼,似在感触,似有惊讶:“山里的事情,谁也说不好,人死如灯灭,连个对峙的机会也没。”
“那赵荀父子,虽无直系,但也有偏远亲戚。”
“若是如实交代,只怕有人闹事,对我林家名声不好,眼下取回了衣物,便说这二人被恶狼咬死便是了。”
“至于......赵荀的猎刀和猎弓,你大可留着,毕竟,若无你,他们连个衣冠冢都立不起来。”
林轩点了点头。
山里,自然有山里的规矩。
走山客有相帮之责。
林轩对待赵荀这种恶人,自然没有这么好心。
之所以取回衣物,也是这一层的考虑。
人杀了便杀了,没必要再给自己抖威风,惹下麻烦。
恶狼所杀,和林某有何相干?
林某可是冒死取回赵家衣物,助其立衣冠冢的大好人啊!
“你似乎变得......成熟了。”
林铮吐出一口浓烟,意味深长地说道。
“所谓,经死劫而性情殊,孩儿在阎王爷那里打了个转,换了个人回来了呗!”
林轩对家人这点疑惑,早有应对之策。
这些说辞,回家之前,已经打过数十遍腹稿。
这话倒是没有让林铮父女怀疑。
古语有云,劫后重生,心性易改。
这事儿,倒也不罕见。
村里便有人,从野兽口中逃生,性情大变。
只不过,大部分都是变得胆小,甚至愚钝。
如林轩这种,变得聪慧的,却是极为少见。
“呵呵,送你上了几年私塾,倒是把你能的......和你老子咬文嚼字儿!”
林铮笑骂一声。
但声音之中,却是充满了欣慰。
孩子,长大了。
而他,老了。
白发悲花落,青云羡鸟飞。
这个家,日后要老二做主了。
老二性格变得沉稳,城府也深了,对于走山客来说,却是天大的保命神通。
怀柔等若怀雷,太仁慈的人,都已经成为大山的养分了。
“哎呀!二哥!方才没瞧见......这......”
“这些,都是你打的么?”
林月突然一声尖叫,蹲下身子,看着老黄身上背着的猎物。
老黄那狗脸一黑。
这都老半晌儿了,才看到么?
你们林家的人一双招子(眼睛),都是摆设么?
六只野兔,五只野鸡。
都被麻绳捆着。
鲜活得很。
林铮也是村里有名的猎户,野兔,野鸡之流,自然也猎过不少。
但哪怕运道不错,一日打个三五只野兔野鸡,也算是好日子。
更多时候,却是空手而归。
哪里有日日有收成的时候?
但林轩第一次入山,山货便如此多,这让林月有些惊喜。
“咕噜!咕噜!”
林月喉头生津,不断吞咽口水。
自从林铮害了腿,上不得山,林月已经有好几日,没有开过荤腥了,五脏庙唱起了空城计,一点儿油水都没。
“赶山,走山......我发现,我好像在当走山客这件事上,颇有天赋啊!”
林轩摸了摸后脑,胡诌了一个借口。
林铮展露出笑容。
林月则是惊喜,又对自家二哥,蒙上了一种崇拜的目光。
首次上山,收获如此多山货。
一只两只,可能是运气。
但这么多......
或许。
林家老二,真的在走山一途,有天赋吧!
“咱老林是打猎的好手,儿子自然随了老子,见怪不怪,宰只野鸡,大家开开荤!”
“厨房里,还有些菌子,整个野鸡炖蘑菇吃。”
林铮咳嗽一声道。
“好嘞!”
林月得了令,提着一只可怜巴巴的野鸡,一溜儿跑了。
林铮抬起头,看着林轩,突然问道:“七两二叶棒槌给我看看!”
林轩从怀中取出包裹住的二叶山参,递给林铮。
林铮看了一会儿,点了点头:“处理得不错,品相也极佳。”
“去县里坊市的路,你还记得吧?”
林轩长在猎户家,自然记得,当下点头。
“明日,将那七两二叶棒槌卖了,记住!”
“天未亮便去,用今日的山货做掩护,把嘴的门栓给老子扣死咯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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